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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民收容所和服務

遊民安置收容所與一次性收容中心 | 紐約市無家可歸服務局 (NYC Department of Homeless Services, DHS)

如何運作

如果您無家可歸或有住房危機,您可以申請收容所,或尋求協助以避免進入收容所。

  • 遊民安置收容所提供服務,協助您避免面臨無家可歸的情況,並提供臨時收容所作為最後手段。 入住收容所之後,您需要:
    • 擬定計畫並搬遷至固定住所
    • 申請公共援助並維持資格
    • 找到工作並維持就業狀態(如具備工作能力)
    • 遵守收容所規定
  • 遊民一次性收容中心 (Drop-In Center, DIC) 提供服務,協助您遠離遊民生活,其中包括:
    • 熱食和衣物
    • 淋浴和洗衣設施
    • 諮詢、個案管理服務,以及健康照護服務推介
    • 協助找到工作或申請福利
    • 如果您願意,協助您找到過渡性住房選擇
  • 遊民安置收容所與一次性收容中心不會將移民身份列入考量。
  • 如果您不會說英語,我們也可提供口譯人員協助。

確定您是否有資格

如需確認您是否具備收容資格,請造訪收容中心。 工作人員會與您進行面談,以瞭解您的生活情況,進而確認您是否符合資格。 在某些情況下,工作人員可能會提供服務,以協助您避免入住到收容所。

遊民一次性收容中心為所有人提供服務。


您需要包含的內容

下方為必要文件:

有 21 歲以下子女的家庭、孕婦或有孕婦的家庭

無 21 歲以下子女的成人家庭

單身成人(年滿 18 歲)


如何申請

當面申請

要申請收容所,您需要先進入收容中心。 確保前往適合您年齡或家庭狀況的正確收容中心。 收容中心每週 7 天、全天 24 小時開放,包括節假日。 隨身攜帶您的文件。

單身成年男性(年滿 18 歲)

30th Street 男性收容中心
400-430 East 30th Street(位於 1st Avenue), New York, NY 10016

單身成年女性(年滿 18 歲)

Franklin 女性收容所
1122 Franklin Avenue
Bronx, NY 10456
929-281-2330

無 21 歲以下子女的成人家庭

Adult Family Intake Center (AFIC)
400-430 East 30th Street(1st Avenue 街角)
New York, NY 10016

有 21 歲以下子女的家庭、孕婦或有孕婦的家庭

預防協助及臨時住所辦公室 (Prevention Assistance and Temporary Housing Office, PATH)
151 East 151st Street
Bronx, NY 10451
718-503-6400

其他選項


更多資訊

造訪網站

深入瞭解 DHS 提供的不同收容所選項

致電 311

詢問關於收容所服務或交通路線的資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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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ast Updated 18 四月, 2024